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县级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接受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与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进行协调沟通,解决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属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等。
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工程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1、职责范围包括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和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具体工作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保监会的职责有:(一)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二)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三)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四)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具体如下: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经理人最基本的工作就是通过中介业务来促成交易。首先:对委托方的业务进行有效的、正确的评估。通常委托方在出售一项业务时,对业务的定价都会有一定的情绪化,而不能真正的反映出该项业务的实际价值和价格。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其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