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劳务的一方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受雇人员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偿。而劳务派遣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
雇佣关系不能成为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2、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3、工作条件由谁提供。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
长期合同自己辞职没有补偿。劳动者和单位签定的是长期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属于劳动者违约在先,单位有权利不给任何补偿。有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雇佣关系中存在连带责任,主要是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2)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3)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一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4)同时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1)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2)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3)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4)同时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