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单位的拆迁房取得产权证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2、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具体来说,法定继承的情形下,死者的子女、父母以及配偶,可以协商确定安置房的继承权归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拆迁房协议不可以卖。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
拆迁协议不能办理贷款。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拆迁补偿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是否领取了房屋权属证书。2、一般情况下,没有领取房产证的拆迁补偿房,不可以上市交易。3、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4、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房买卖可以不要拆迁协议,但前提是要有产权证。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可以转让。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市场价予以补偿的,要保证房屋拆迁后能再买到同样生活水平的房子,一般由评估公司来评估作价。除此以外,还包括搬迁、安置补偿及停产停业补偿等。
1、拆迁补偿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是否领取了房屋权属证书。2、一般情况下,没有领取房产证的拆迁补偿房,不可以上市交易。3、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4、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