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吗
2021.09.24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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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不是的。我国法律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所采用的方式。一般说来,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承诺应当以明示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约定也可以默示的方式表达。所谓以行为承诺,如果要约人对承诺方式没有特定要求,承诺可以明确表示,也可由受要约人的行为来推断。所谓的行为通常是指履行的行为,比如预付价款、装运货物或在工地上开始工作等。如甲写信向乙借款,乙未写回信但直接将借款寄来。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承诺需用特定方式的,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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