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合同不必须书面形式,六个月以下可口头订立且有效,六个月以上应书面,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约。为免纠纷,短期租赁也建议书面明确权利义务。

租赁合同不一定要书面形式。租赁超六个月应书面,未采用且难定租期视为不定期租赁;不满六个月可书面或口头。书面合同能明确权责、便于举证,建议尽量签书面合同明确重要条款。

租赁合同不一定要书面形式,租赁超六个月应书面订立,未采用且无法确定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不满六个月可自由选择合同形式,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书面合同能明确权责,建议尽量签订。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可明确双方权责、避免纠纷。未采用书面且无法确定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但要提前通知。六个月以下是否书面由当事人定,建议尽量签书面合同。

租赁合同不一定是书面形式。租赁期不满六个月可口头订立且有效,租赁期六个月以上应书面订立,未书面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出租人解约需提前通知,是否书面依具体情况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