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的要约。
不是的。我国法律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所采用的方式。
在邀约中作出承诺的,合同还没有成立,承诺要生效后合同才成立,而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邀约中作出承诺的,合同还没有成立,承诺要生效后合同才成立,而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明确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说来,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
1、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不只是一个形式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由此体现当事人对协议内容的确认,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会同时对协议的内容作出考虑,只有在自愿的情况下,才会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继尔履行协议。2、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一方面表明调解协议在经过调解员调解后达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对协议内容的确认。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及调解员、调解委员会签名、加盖印章后生效。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条规定,这种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书制作完成后,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当事人留存的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履行协议或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根据。
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有效,但是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的。债务关系的主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追偿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放弃债权的,必须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
承诺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发出新的要约;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对方反对或要约明示不得变更的以外,承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