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知识产权 >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的区别是什么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的区别是什么

2024.04.24 知识产权 175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的区别
1、两者的认定机构不一样。
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而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商标民事纠纷的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争议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都可以认定。
2、两者认定后的救济途径不一样。
对于只是针对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结果是否可以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对工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等)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话,则可以提行政诉讼。
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来说,如果不服一审法院就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争议商标是否驰名的这一事实进行重新认定。若对二审的认定结果还不服,理论上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3、两者认定后的影响力差别巨大。
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都会按有关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要求来加强保护。
通过法院个案而认定的驰名商标,由于只是由审理该案的某个具体法院(中级或高级法院)进行认定的,相比之下,该认定在法院系统或认定法院当地的工商部门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在全国其他各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的实际效力目前还不太确定。
4、两者对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再审查或认定问题的规定不太一样。
就法院来说,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将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对于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由于各地法院法官素质不一,各地法院对法律规定的认定条件的把握有松有紧,条件不太优秀的企业喜欢通过这种方式来认定驰名商标:
1、由于公众对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条件过于宽松的质疑较多,目前法院认定难度正在增加,一般需要在判决之前报省高级法院审查,判决生效后还需报高法院备案;
2、目前部分法院对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公开收费较高,导致这种认定方式花费的费用有增长趋势;
3、由于近年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比较泛滥,部分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知名度太低,加上个别申请企业做假现象严重,导致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
4、由于中国的官本位传统,部分企业和公众认为中级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没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权威,部分优秀企业不屑于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5、部分地方政府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予奖励或者减半奖励;
6、部分地方工商部门不重视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4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驰名商标是如何司法认定的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

    邓伟娜律师 2020.08.11 1124人看过
  •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邓伟娜律师 2020.07.10 1089人看过
  •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应该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应考虑的因素有以下这些:(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邓伟娜律师 2023.06.13 155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

    邓伟娜律师 2020.07.16 912人看过
  • 驰名商标怎么认定

    驰名商标只能在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1、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邓伟娜律师 2019.09.02 1250人看过
  • 驰名商标如何认定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邓伟娜律师 2018.12.26 1406人看过
  • 怎么认定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邓伟娜律师 2020.07.10 1178人看过
  • 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邓伟娜律师 2018.12.26 1516人看过
  • 驰名商标应如何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只能在具体案件中,依照权利人的请求进行认定。同时考虑以下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

    邓伟娜律师 2020.07.09 1099人看过

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 18075

    精选解答
  • 2659537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有什么区别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目前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其中,行政认定就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评委统一认定的,司法认定则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来认定的。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有什么区别?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的到底有何区别呢
    在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国家也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那么关于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的到底有何区别呢?为了解答大家的疑惑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 司法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在某个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且为大部分公众所知晓的商标,一般就属于驰名商标了。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通常也是需要经过申请认定才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司法如何认定驰名商标?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驰名商标行政如何认定
    驰名商标一般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那么,驰名商标行政如何认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效力范围
    理论上认为,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只是在个案中对商标知名度的事实认定,其效力范围应仅限于个案,比行政认定的效力范围小很多。但实践中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的差别并不明显。当发生商标纠纷时,司法认定仍然可以做为驰名商标的证据,从而享受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
  • 我国驰名商标怎么认定
    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无效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案件中予以认定
  •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建议您咨询一下相关的工商局
  •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请找我金牌律师第一名评价后我帮你
  • 目前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1)被动认定方式 被动认定,又称事后认定,是在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时,也即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被动认定是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模式,目前为西方多数国家所采用,被视为国际惯例。被动认定为驰名商标提供的保护虽然是消极被动的,但这种认定是以达到实现跨类保护和撤销抢注为目的,而且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而所得到的法律救济是实实在在的,这种法律救济解决了已实际发生的权利纠纷。被动认定也可以为行政机关所采用。 (2)主动认定方式 主动认定方式,又称事前认定,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主动认定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是行政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主动认定方式不适用于司法机关。当然主动认定能提供事先的保护,使商标所有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主动认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尤其是采用批量认定的方式,若把握不准难免陷入滥评,也易导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攀比。
  • 您好可以简述一下驰名商标的认定以及保护吗
    不单独认定,需在争议解决中认定。 本人具备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资质,擅长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法方向的相关法律问题。具体可点击头像咨询。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