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如下:1、主办单位提出申请;2、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3、国务院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由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5、批准后向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6、持许可证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具备下列条件:1、有名称、章程;2、有符合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资格条件的音像出版专业人员;5、有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工作场所;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名称、章程; 2、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4、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2、所在地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3、所在地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发给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4、申请人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具体流程如下:1、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2、所在地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3、所在地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发给《复制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4、持《复制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成立公司的流程为:去工商局的办事大厅,提交名字、准备注册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提交进行网上预审、现场提交资料、刻章及备案、去银行开户、去税务报到、办理开发票的系统。成立公司的要求为: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请从事音像制品复制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音像复制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复制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最新政策,在注册公司,取消注册资本限制,无需验资,并实行五证合一。具体成立公司的流程如下:核名.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们要先把自己的公司名字上报工商局进行名字核查,看看有没有和自己重名的公司存在。然后提交申请材料等。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