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成立劳动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成立劳动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2024.04.24 劳动纠纷 1424人浏览举报
解析
1、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
2、合同内容合法。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里, “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假若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背了上述“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徐春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徐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42

    精选解答
  • 8699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要件是哪些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要件是哪些?构成劳动合同不成立的具体要素包括:劳动合同的签约方资质不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条文内容违反了相关法规;以及在缔结合同时,各方表达意愿的真实性存疑;此外,劳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所采用的格式与规定不符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要件是哪些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要件是哪些?劳动合同不成立需满足四个要件:一是欠缺法定形式要件,未书面订立或未签字盖章;二是主体不适格,用人单位不合法或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三是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就主要条款达成共识;四是内容不完整,缺少必要条款且无法补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合同的成立要件有那些?
    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关于合同的成立要件有那些?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合同的成立要件有那些?合同成立的要件:1、合同主体存...
  • 自首的成立要件
    一些人在违法犯罪后,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自首。自首是一种犯罪后悔改的表现,一般会减轻刑罚。那么自首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
  • 保管合同成立要件
    保管合同成立要件分一般和特殊。一般要件要求双方就保管事项意思表示一致、真实合法,且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特殊要件是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需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标的物应合法,满足两方面合同才有效成立。
  •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股权出质时登记是其对抗要件还是成立要件?
    你好,股权出资时登记是对抗要件,有问题可以致电给我
  • 标的可能与确定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
    你好,属于成立要件
  •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效力和成立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发现权的成立要件?国家为什么要授予发现人“发现权”?
    发现权保护的客体是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在探索、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的科学研究中,通过观察、研究、试验或推理,取得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的对事物、规律、特性、现象的新认识成果。
  • 您好,请问法律要件,诉讼要件,要件事实中的“要件”都是指什么啊?
    你的问题已收悉,律师给出专业法律意见必须建立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你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详细描述一下,我会为你提供一对一的意见!——我们团队会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