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刑事法律风险如同隐藏的暗礁,随时可能让当事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程志威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成功解决了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两起典型案例及程律师的应对策略。
伪造
公司印章罪案:行为是否属于犯罪?
当事人以某建筑公司名义承接厂房钢构工程,施工时自行刻制了项目部印章用于工程相关事务,后因工资纠纷引发
民事诉讼,
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当事人被以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此时首要问题是,当事人使用自行刻制的项目部印章,是否属于《
刑法》规定的“伪造公司印章”行为。
程志威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案件时间线,明确当事人刻制、使用印章是为工程施工与工资发放,并无诈骗、侵占等犯罪目的。核对印章使用场景,确定印章仅用于案涉工程相关文件,未用于其他违法活动。审查当事人供述及
证人证言,确认其如实陈述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调取相关法律规定及类案判例,明确伪造公司印章罪“情节轻微”的认定标准,从多方面论证当事人行为不属于典型的“伪造公司印章”犯罪行为,为辩护打下坚实基础。
伪造公司印章罪案: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
即便认定存在一定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是否符合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也是关键所在。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不起诉辩护策略。
他明确当事人行为背景与目的,论证其主观上无恶意犯罪故意,只是解决工程施工实际问题。强调刻制的是项目部印章,且仅在案涉工程范围使用,未对建筑公司造成实质损害,社会危害性极低。结合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情节,主张符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条件。并且多次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详细阐述本案符合不起诉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之后他围绕争议焦点,通过多轮沟通与书面意见提交,提交类案判例及法律分析,强调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等情况,说明对其不起诉更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程志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对当事人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保留了无犯罪记录状态。
侵犯著作权罪案:有无主观犯罪故意?
在另一起涉
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因参与虚拟货币交易,被公安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并
刑事拘留。争议焦点之一是当事人进行虚拟货币交易时,是否明知交易对手资金系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是否具备侵犯著作权罪或关联犯罪的主观故意。
程志威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实交易各方面细节,固定当事人不知情、无共谋、仅正常赚取交易差价的关键供述,明确其并未参与、协助案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夯实无罪及无
逮捕必要的事实基础,同时安抚当事人情绪并告知其诉讼权利。
侵犯著作权罪案:是否应逮捕
羁押?
当事人单纯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是否与案外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能否认定为
共同犯罪,以及结合其各种情况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无继续羁押必要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程律师区分不同办案阶段撰写专业法律文书,向公安机关提交
取保候审申请书,阐述当事人主观无犯罪故意等理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撰写不予批准逮捕
法律意见书,从多方面详细论述。他还主动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当面陈述辩护观点,结合“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建议检察机关审慎考量。同时,律师协同当事人家属做好配套工作,明确当事人愿意配合后续工作,家属提供保证人或缴纳
保证金,打消司法机关顾虑。
经审查,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
程志威律师是
广东尚思
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事务部主任,资深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他擅长刑事案件辩护、工程建筑纠纷、债权债务追收及民商事案件诉讼。担任
阳江市当地公安局法律顾问、检察院认罪认罚监督见证律师等多项重要职务,执业以来办过数百宗刑事案件,为上千个
犯罪嫌疑人做过认罪认罚见证监督工作。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问题,程律师会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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