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27。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电话查询:咨询电话:96319或12329;线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目前已经实现了“零”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不再要求职工提供还款流水,不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状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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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