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条件:1、居住证遗失。2、居住证损坏;办理资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证明有合法稳定居住材料: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居住证时候需要的条件如下: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办理条件:1、居住证持有人在成都连续居住。2、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线下查询:工业园派出所。武科西一路。028-85368506。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条件:1、居住证遗失。2、居住证损坏;办理资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证明有合法稳定居住材料: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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