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1、居住证持有人在成都连续居住。2、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如实填写《成都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重新申领居住证按20元/证收取工本费。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重新申领居住证按20元/证收取工本费。办理条件: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办理条件:1、居住证遗失。2、居住证损坏。办理地点:居住地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武科西一路。028-85368506。周一至周五09:00-12:00。
办理流程: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3、申领人在办证15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条件: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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