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办理资料:《入户申请表》。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办理条件:未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回国后可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电话查询:联系方式:028-86407755。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线上查询:成都公安微信公众号。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条件: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由乳名改学名。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线下查询: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1、《入户申请表》;2、本人回国使用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3、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