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办理条件:未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回国后可申请办理恢复户口。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电话查询:联系方式:028-86407755。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参考依据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67.aspx。线上查询:成都公安微信公众号。
政策规定:《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23]191号)。《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23]190号)。
办理流程:1、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2、备相关材料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3、现场办理。办理资料:1、《入户申请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1、《入户申请表》;2、本人回国使用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3、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流程:准备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变更。电话查询: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联系电话:028-8640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