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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混同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2024.04.24 公司法 333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财产混同属于法人人格否认情形,因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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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胜国律师 2020.07.03 1469人看过
  • 企业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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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6 2010人看过
  • 股东变更后是否还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变更后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4.26 19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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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9.26 113人看过
  • 公司注销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不承担责任。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原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具体情形有如下几种:1、股东瑕疵出资;2、资本抽逃或转移。

    张福昊律师 2020.06.19 4414人看过
  • 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19.09.17 1566人看过
  • 股东变更后还承担连带责任的吗

    股东变更后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3.13 222人看过
  • 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1.01.29 870人看过
  • 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么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9.15 122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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