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发包人因资金困难、债务纠纷或有意“压价”等原因,时常会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了工程欠款的事实。这时承包人能否行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往往就成了承包人能否追回、能否尽快追回工程价款的关键。那么,工程未验收可以

金融危机有演化为经济危机的趋势。许多企业公司资金吃紧。拖欠工程款现象层出不穷。承包人应当充分利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承包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根据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的施工工人被拖欠工程款的,如果被执行人无法清偿时,则其享有法院拍卖执行财产后的优先受偿权利。那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合同法》第286条作出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

破产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约付款,承包人可催告,逾期不付可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受偿。在破产程序中,该权利优于抵押权等债权,不过有范围和时间限制,要依程序行使。

破产工程款优先受偿吗?在法律领域,破产工程款是否优先受偿是重要问题。工程款对承包方意义重大,破产程序涉及众多债权人利益分配。虽部分法律规定工程款优先受偿,但实际案件处理因多种因素有差异,是复杂问题,需综合判断处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