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海事海商 > 船舶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船舶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2019.01.12 海事海商 107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二、 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
(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
(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四)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六)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七)船舶价值、船体材料和船舶主要技术数据;
(八)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的日期;
(九)船舶为数人共有的,还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
(十)船舶所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船舶的,还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十一)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
船舶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19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合同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李康律师 2020.04.26 1617人看过
  • 合同延迟履行是实质性变更吗

    合同延迟履行是实质性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聂俊律师 2020.09.27 1259人看过
  • 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是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其实质性条款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陈绍熙律师 2023.11.16 267人看过
  •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张艳波律师 2022.05.05 0人看过
  • 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包括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其实质性条款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陈绍熙律师 2023.11.13 368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实质性要件

    1.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王衍祥律师 2023.05.23 95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哪些实质性要件

    1.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王衍祥律师 2023.06.13 106人看过
  • 合同延迟履行是不是实质性变更

    合同延迟履行是实质性变更。根据我国法律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李胜靓律师 2020.10.10 1147人看过
  • 什么是实质性质押

    实质性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现金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财产或者现金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或者现金优先受偿。

    韩翼驰律师 2019.07.18 1345人看过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获得专利的实质性要件有哪些?
    根据规定专利是需要申请的,那么在我国获得专利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呢?一起跟随华律网小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如何认定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是否具备合同的实质性要件
    不论做成什么样的交易,其实都是一个合同,对于合同,如何认定商品房买卖预约台同是否具备合同的实质性要件?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船舶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船舶是一种常见的运输工具,如果要运输货物的话必须签订运输合同,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没必要的纠纷。船舶的所有权也是可以转移的,那么使船舶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船舶注销登记
    对于船舶注销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船舶变更登记
    对于船舶变更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