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合同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2022.11.24 合同纠纷 169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四百八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船舶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2019.01.11 1250人看过
  • 船舶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是哪些?

    船舶登记的实质性要件如下:一、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二、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事项。

    何子豪律师 2024.05.08 72人看过
  • 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是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其实质性条款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陈绍熙律师 2023.11.16 679人看过
  • 合同延迟履行是实质性变更吗

    合同延迟履行是实质性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聂俊律师 2020.09.27 1317人看过
  •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张艳波律师 2022.05.05 0人看过
  • 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包括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其实质性条款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陈绍熙律师 2023.11.13 109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实质性要件

    1.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王衍祥律师 2023.05.23 14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哪些实质性要件

    1.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王衍祥律师 2023.06.13 167人看过
  • 合同延迟履行是不是实质性变更

    合同延迟履行是实质性变更。根据我国法律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李胜靓律师 2020.10.10 1306人看过

李康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

李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1647

    精选解答
  • 265465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
    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在合同法上合同成立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约定一致订立书面合同,那么还有什么其他的条件吗?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的文章,希望能带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合同法上合同成立的要件:(一
  • 自首的成立要件
    一些人在违法犯罪后,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自首。自首是一种犯罪后悔改的表现,一般会减轻刑罚。那么自首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
  • 婚姻成立要件
    导读: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个人决定。婚姻自由是对封建社会包办买卖婚姻斗争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也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婚姻成立要件有哪几种分类⑴实质要件和形
  • 婚姻成立要件
    婚姻成立要件婚姻的成立又叫结婚,是一男一女结合为夫妻的法律行为,也是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借以发生的法律依据。婚姻成立的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又称为,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形式要件又称为结婚
  • 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不管是做生意还是签一些劳动合同,都是需要考虑到合同生效的,在合同生效之前就是需要合同成立,那么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