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执行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男方不给探视的,女方可以带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在起诉前,女方可以收集男方无理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法院教育、督促后,男方仍然不让女方探视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若男方阻挠法院执法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身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探视权被侵犯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探视权纠纷发生以后,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以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权向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1、探视权的执行方式是: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对阻碍人员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的,探望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不执行判决书的,探望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