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一般保证期限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责任期限是6个月。关于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保证人应当承担的保证期间,普遍确立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的六个月,然而实际的时长可能会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而有所不同。所谓保证期间,便是依据债权人和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基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债权人得以向保证人请求支付保证责任的最长时。

在保证合同中所规定的保证期间,其有效期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且应与其同日届满;在此基础上,当事人仍然具有自由协商约定保证期间的权利;然而若当事人并未进行约定,则保证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约定,约定时要载明保证的具体时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是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

债权担保的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主债务履行期满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不明,自宽限期届满起算。保证期间不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需在此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