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的种类由保证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1、主债权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2、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的主债权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转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保证人。2.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才可以转让债权。
没有效。主债权非法,那么主债权合同就是无效的,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保证人按份担保主债权是合理的。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对加重的部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可以起诉保证人,因为一般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因此也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能提起诉讼。
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可以起诉保证人,因为一般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因此也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能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