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并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2.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不会。保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保险公司成立需要有2亿人民币的资产,并将其70%交由中国保监会监督管理。另外保险公司的运营方式有:国债、储蓄、金融证券会允许的经济投资等,所以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建立以后,它的运营是必须保证赢利的,因此保险公司基本上倒闭的可能行不大。保险公司如果因为运营不善,保险公司会选择合并,除此以外中国保监会有权停止此保险公司业务,直到有足够的资金能够使此保险公司再次运作。若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无法继续运作的话,将有法院宣告其破产,如果保险公司由法院宣告破产的话,那么它的所有业务将由中国保监指定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代理和继续其售后服务,或者退保手续等。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公司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所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3、破产财产分配。4、破产清算终结。
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条规定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
首先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我国的保险公司是不能轻易破产的,但是如果实在不得已倒闭破产了,那么用户购买的保险也会由国家指定到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履约,因此可以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
可以,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济。破产原因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清理债务。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