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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适用仲裁吗

2021.10.17 综合 806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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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代位权人和债权人达成了仲裁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否则,仲裁委员会是不予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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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19.08.09 1370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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