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没有迟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对于是否以履行迟延作为代位权成就的必要条件,我国《合同法》没有明文规定。现行《合同法》第73条仅规定了“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债权人代位权得以适用的核心要件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借款人需得确实对第三方当事人享有未逾期的债权。其次,由于借款人的迟滞行为致使债权人的相关利益遭受损害也是债权人代位权得以适用的关键因素之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时,也要保护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合法行为。代位权制度虽然主要用来约束债务人不法行为。但也要防止债权人动辄行使代位权,从而导致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利益因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受到侵害。从这一目的出发,笔者认为,应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什么?华律网小编将为您解答如下,欢迎阅读!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适用条件呢?华律小编以上问题为您总结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及适用性质: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