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没处理结果建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您好,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已经被辞退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 确认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