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1.09.23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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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辞退。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
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
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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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袁超律师
2020.09.01
97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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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聂俊律师
2018.12.11
196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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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在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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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指女职工生育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是劳动法对于女职工三期保护的一种。对于处于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是不得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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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以,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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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哺乳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袁超律师
2020.09.29
115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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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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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不能解除合同。违法解除的,适用双倍赔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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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袁超律师
2020.09.29
110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