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缓刑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缓刑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不构成。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前罪刑罚必须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后罪方有可能构成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累犯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所以,累犯不能判缓刑。
累犯不能判缓刑,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所以累犯不能判缓刑。
前罪判处缓刑不构成累犯。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
被判处缓刑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被判处拘役有可能构成特殊累犯,但不会构成一般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于特别累犯来说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所以判处拘役还是可能认定为累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