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哪些

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哪些

2024.04.11 公司法 343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一经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借故推托或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另行指定。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破产清算管理人哪些不能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破产清算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张福昊律师 2020.09.07 1934人看过
  • 哪些人不能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张福昊律师 2021.12.10 1564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由谁担任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张福昊律师 2021.12.21 4457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张福昊律师 2018.12.12 1474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张福昊律师 2020.10.28 1402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职权有哪些

    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4.04.10 225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有哪些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

    张福昊律师 2019.01.25 1568人看过
  •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权限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王俊杰律师 2020.10.09 1747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谁来担任,一般需要担任哪些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张福昊律师 2019.08.22 8596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09899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什么人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
    关于什么人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什么人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即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包括过失犯罪。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吊销执业证书,是指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会计师执业证书、破产清算执业证书等,国家颁发的证明具有执业资格的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哪些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关于哪些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哪些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即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包括过失犯罪。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吊销执业证书,是指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会计师执业证书、破产清算执业证书等,国家颁发的证明具有执业资格的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资格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行为需要做到公正、合理,这样破产财产才能最好的分配。破产管理人是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破产财产管理的专业机构。我国法律对破产管理人有一定的限制,那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资格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主体资格
    华律网小编《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
  • 什么人不得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即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包括过失犯罪。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这些人都是不可以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关于什么人不得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的问题,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