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等。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提交的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需要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办收养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3、有配偶者的须夫妻共同收养。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