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1、协议离婚后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法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1)一方有重婚行为;(2)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4)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离婚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且在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单独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不能。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赔偿金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因此,该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所有,夫妻另一方在离婚时,不能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男方起诉离婚有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工伤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2、劳动者属于工伤的,通常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应按《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赔偿范围及标准请求支付,其中没有关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相关法律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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