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情形,未列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虽影响合同履行,但双方应先协商变更,协商不成且无法继续履行时才可解除。

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属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未直接提及,可参照《民法典》规定。发生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显失公平,双方可解除,如灾害、战争等。适用需满足条件,解除通常无需担责。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三种,法定解除、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每一种解除方式都有属于自己的解除情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定的情形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1.劳动者有过错者(1)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符合聘用要求;(2)严重违犯公司纪律;(3)严重渎职,损害公司利益;(4)与其他单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干扰或拒绝改变这一状况;(5)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6)被判刑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分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两类。用人单位解除包括协商、过错性辞退、无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等;劳动者解除有协商、预告、即时解除等。法律作此规定是为平衡双方权益,保障关系稳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