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经过
本案被保险人为当地务工人员,生前投保某大型保险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包含意外身故保障责任,保额10万元。2024年初,被保险人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搬运重型货物,在高强度体力劳作负荷下突发身体不适,经送医抢救无效,最终确诊为心源性猝死。
事故发生后,家属整理保单材料、死亡
医学证明、事发工作记录、
证人证言等全套理赔资料,依法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身故保险理赔。2024年8月,保险公司正式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以本次身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猝死属于疾病身故不属于
意外事故为由,作出全额不予赔付的拒赔决定。
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申诉,如实说明被保险人是在高强度负重劳作后突发猝死,存在明确外部诱因,并非单纯自身疾病导致,但保险公司始终机械套用免责条款,坚持零赔付方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家属多方对比筛选,最终委托
宝鸡团队|君审保险律师全权代理本案。
二、团队如何破局
接受委托后,宝鸡团队|君审保险律师全面梳理核查案件材料,涵盖完整保险合同条款、投保记录、死亡诊断证明、事发工作凭证、证人证言、拒赔通知书及双方全部沟通记录,精准拆解保险公司拒赔的两大关键漏洞:一是无视案件客观事发诱因,违背保险近因原则,随意扩大免责条款适用范围;二是未对猝死免责条款履行法定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证据固定层面,团队汇总被保险人事发时的工作台账、工友证言、劳作记录等客观证据,完整还原因高强度搬运重物、体力超负荷诱发猝死的完整事实,结合临床医学专业资料论证:本次猝死存在明确外部诱发因素,符合意外险”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意外认定标准,不能单纯定性为疾病身故。
在法律抗辩层面,团队精准援引《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三十条,提出核心抗辩观点:保险公司仅对免责条款文字简单加粗,未在投保环节向投保人通俗讲解猝死免责的适用范围、具体含义及拒赔后果,无法举证已履行法定明确说明义务,案涉猝死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同时,保险条款存在理解歧义时,应当适用不利解释规则,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固定完整证据链与法律依据后,团队依法向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民
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启动人身保险
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庭审中,团队凭借扎实证据与专业法律功底,与保险公司代理团队多轮交锋,完整驳斥片面拒赔观点。庭审结束后,法院组织诉中调解,团队全程主导调解节奏,坚决否定零赔付方案。
三、最终结果
经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保险公司主动放弃全额拒赔主张,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第一,保险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前,一次性向家属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0万元,实现从零赔付到全额获赔的逆转;第二,家属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确认本次理赔纠纷一次性妥善了结,杜绝后续二次纠纷风险。
四、团队的专业观点与维权提示
一是猝死不能一概认定为免责情形,意外险理赔需严格适用近因原则。若猝死存在搬运重物、剧烈劳作、外力刺激等明确外部诱发因素,符合意外事故认定标准,保险公司无权以猝死为由拒赔。二是免责条款生效具备严格法定条件,仅加粗、罗列在合同末尾不足以完成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三是格式条款存在理解争议时,适用受益人有利解释原则。
在意外险、寿险理赔实务中,保险公司频繁利用”猝死免责””非意外身故””既往症”等理由拒赔,尤其务工劳作、突发身故类案件,维权门槛高,普通家属自行协商难度较大。宝鸡团队|君审保险律师隶属
北京君审
律师事务所(企业信用代码31110000MD0253689M),全国较早专一保险律所,累计处理全国1万余起保险案件,由团队负责人带队,成员包括、服务陕西宝鸡及周边地区,本地联系地址为陕西宝鸡保险理赔
法律援助中心,遭遇拒赔、理赔协商无果的当事人可直接对接专案团队做案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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