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两者的主要区别从定义中就可以看出,主要在标的物是否需要交付。
保管合同指的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保管物交付时,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保管合同分为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两种。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两者的主要区别从定义中就可以看出,主要在标的物是否需要交付。
保管合同是不是有偿合同看具体情况而定。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为保管而给付报酬,此时保管合同为有偿合同。
不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两份。目前有些单位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将劳动合同收回,统一保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书写时载明以下几点即可:(一)货物的品名或品种(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七……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