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保管合同怎么写?

保管合同怎么写?

2021.10.17 合同纠纷 107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书写时载明以下几点即可:(一)货物的品名或品种(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七)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八)保管人及存货人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计算标准。(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十一)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陈绍熙律师 2022.09.29 245人看过
  • 保管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阮月超律师 2019.06.14 1099人看过
  •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两者的主要区别从定义中就可以看出,主要在标的物是否需要交付。

    2020.09.30 1417人看过
  • 保管合同何时生效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

    陈绍熙律师 2023.08.14 151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为有偿合同吗

    保管合同是否为有偿合同看具体情况而定。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为保管而给付报酬,此时保管合同为有偿合同。

    聂俊律师 2021.04.22 1323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赔偿责任

    主要按照双方合同进行约定,保管人过错导致 保管物损毁,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明律师 2022.05.17 0人看过
  • 保管物的损坏保管人有什么责任

    保管物的损坏保管人有以下责任: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因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聂俊律师 2020.01.11 1615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刘少威律师 2023.02.01 213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刘少威律师 2023.03.21 172人看过

王鹤然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王鹤然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2708

    精选解答
  • 5115909

    阅读量
  • 保管合同的司法解释保管合同的保管费是多少
    保管合同是民法、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因此在实际生活中签订了保管合同,双方都要受到合同以及合同法关于保管合同规定的约束。那么保管合同的司法解释保管合同的保管费是多少?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保管人如何履行保管义务
    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妥善保管保管物是保管人应尽的义务。为此,保管人应: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
  • 如何界定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
    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实践中如何界定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了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以寄存人是否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为标准,可以分为有偿保管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和寄
  • 保管人接受被保管的财物后,是否必须给付保管凭证?
    华律网小编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合同成立。一般来说,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凭证对确定保管人与寄存人、保管物的性质和数量、保管的
  • 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什么责任
    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什么责任? 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法律知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 保管合同中,保管期限已过,保管物怎么办,寄存人的义务?以及保管物在此期间损坏
    您好:云善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双方是否签订了书面保管合同,具体要看保管合同中怎么规定,是否规定了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到期后对保管物的处置。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主要应履行以下三个义务:告知义务;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的声明义务;寄存人给付保管费及其他费用的义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声明:回复以咨询所述问题为基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仅供参考,不构成对阅读者做出法律行为的指引,具体意见以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为准。
  • 如果我将脆弱品保管的东西给人保管,保管人口头无偿保管并在我不知情是将物品给别人保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
    需要的 东西价值 多少钱的
  • 无偿保管的物品丢失保管人需要赔偿吗?
    看您把东西存在哪里了,如果是超市,电影院等营业场所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是车站这种公共场所的话一般是不会赔的。
  • 关于保管物资,怎样收取保管费用
    先和我这边具体说明一下,我再为您提供进一步的方案,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代保管人拒不归还保管物品
    您好,保管人应当按要求或约定归还被保管物品,当然寄存人应当支付相应费用,否则保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九百条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