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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2022.11.30 房产纠纷 2889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动产证”和现行的“房产证”有何差异

众所周知,“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 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两者对比得知:“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 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原有的“房产证”要不要马上办理变更?

不动产登记正式实施后,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土地、房屋、森林、海域等九大类,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不动产证”将取代原来的“房产 证”。但是,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 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居民原有的相关簿证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报告编号:NO.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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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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