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意思

2018.12.10 综合 1789人浏览举报
解析
明确了受让物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虽然权利登记证仍是出售人的不动产,但是买受人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不得再视为登记权利人的财产继续执行。规定承认并保护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的办理了受让物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受让人提出停止处分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符合物权登记条件,受让人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应予支持。
报告编号:NO.201812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

    买受人期待权是指对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已经履行合同部分义务的前提下,虽然尚未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赋予其类似于所有权人的地位,其物权的期待权具有排除执行等物权效力。

    李键键律师 2018.12.24 1916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王汉杰律师 2019.01.11 4154人看过
  •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顾名思义,是“不可以移动的财产”的意思。如今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王汉杰律师 2018.12.19 1620人看过
  • 不动产什么意思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担保法》第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王汉杰律师 2019.09.29 2069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都有什么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有: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王汉杰律师 2022.09.26 609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合同未登记有效吗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为了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当事人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合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发生效力。合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并不必然与登记联系在一起。所以,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

    陈婧婧律师 2024.06.19 21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效吗

    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唐海燕律师 2021.01.19 1282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怎样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也不承认物权的任何变动。

    王汉杰律师 2019.08.12 1721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在合同成立时生效吗

    不动产物权不是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王鹤然律师 2020.05.21 3127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18979

    精选解答
  • 12280788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意思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的财产分为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等的类型,而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到的财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一般是以登记为准的,那么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物权期待权是否属于债权
    物权期待权不属于债权,二者区别明显。物权期待权是对物权的未来期待利益,有一定物权特征和排他性,如不动产买卖中买受人的权利。债权是请求权,有相对性,无排他性,物权期待权更接近物权。
  • 物权期待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采用所有权保留作为担保方式的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经常约定尽管出卖人先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但在买受人尚未支付完毕全部价款以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买受人仅取得所有权的期待权。对于期待权这个名词有法律知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
  • 物权期待权是否属于债权
    物权期待权是否属于债权?物权期待权与债权有明显差异,物权期待权是物权变动中对未来物权享有的期待利益。它有物权特性又有债权属性,不能简单归为债权,是特殊权利形态,需依具体情况认定保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
    物权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概念,物权是指对所享有的权利,而物权是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权利,是物权期待权,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