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法律行为吗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法律行为吗

2021.05.29 债权债务 70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并存的债务承担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民事法律行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百五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05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并存债务承担法律特征是什么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

    顾双浩律师 2018.11.01 1065人看过
  •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顾双浩律师 2021.05.29 803人看过
  • 遗嘱是法律行为吗

    是。1、属于法律行为,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3、立遗嘱时,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不是双方行为。

    赵彪律师 2024.05.08 109人看过
  • 如何区分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表意行为中除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

    李姗姗律师 2018.12.10 14751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

    李姗姗律师 2018.12.06 3675人看过
  •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怎么承担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伙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张福昊律师 2023.12.06 88人看过
  •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如何承担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伙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张福昊律师 2023.12.14 151人看过
  • 并存债务承担的形式是什么

    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在采取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时,无须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因债务人并未脱离债的关系,且又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即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

    顾双浩律师 2018.10.27 317人看过
  • 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意思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一种债务转移。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是一种债务的变更,债务已经由原债务人全部或部分转移到新的债务人身上,因此以他人之债务有效的成立为前提,第三人以担保之目的,对于同一债权人新负担与该债务于其承担时有同一内容之债务之契约,谓之并存的债务承担或重叠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

    王衍祥律师 2024.01.04 121人看过

顾双浩

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顾双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6910

    精选解答
  • 1608895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并存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债务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债务?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并存债务承担法律特征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并存债务承担法律特征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并存债务承担法律特征是什么并存债务的特征是:(1)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2)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
  •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而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关于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并存的债务承担后如何追偿
    并存的债务承担后如何追偿?在帮忙替别人还清了债款之后,根据咱们《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做为这个过程中提供担保的朋友们,你们就有权要求那些欠你们钱财的人把这些钱还给你们,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追偿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如何承担
    当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的情况出现,当事人应如何承担是摆在中国合伙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命题。很多企业合伙人不了解这其中的关系,因此经常发生无谓的经济纠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