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拿着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补办离婚协议书一般是需要提供补办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的,且需补办人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复印存档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章。该复印件一样可以作为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使用。
1、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要带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2、工作人员把档案调出后,会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的离婚登记,还有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并且加盖公章。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需要补办离婚证。当事人本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档案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这样丢失后的离婚协议书就补办回来了。
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丢了怎么补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离婚协议丢了可以补。
应当由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补办离婚协议书当场就可以拿到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