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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B村民委员会、C镇政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2015年12月,某建设公司
乌鲁木齐分公司与B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协议,承包村居改造工程,2017年10月竣工并验收合格。经C镇政府委托审核,工程审定造价确定后B村民委员会仍欠款未付。此后债权历经两次转让,最终A公司受让债权并委托梁慧律师提起诉讼。此案争议焦点颇多,关乎每一个普通人的债权权益保障。
梁慧律师是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6501202211466524。她擅长处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债权转让的合法性问题
争议焦点:债权两次转让是否合法有效,A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债权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案中,原承包分公司和后续受让公司均依法书面通知了B村民委员会,所以两次债权转让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取得合法债权主体资格。
律师是怎么做的:梁慧律师精准梳理债权转让链条,完整举证两次债权转让及通知程序,为A公司的主体适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确保了A公司在诉讼中的合法地位。
普通人启示:在涉及债权转让的情况中,普通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保留好通知的相关证据,以保障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争议焦点:A公司主张按LPR上浮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是否合理。
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通常有一定的规定和考量因素。
法院认为A公司主张LPR上浮50%缺乏依据,最终调整为按一年期LPR标准分段计算。
律师是怎么做的:梁慧律师合理主张利息权利,虽法院未支持上浮利率,但成功争取到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利息,实现了较大金额的利息支持,为A公司尽可能地争取了合法权益。
普通人启示:当遇到对方逾期付款的情况,在主张利息时要依据合理的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不能随意主张过高的利息。同时,可以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争取合法合理的利息赔偿。
C镇政府的责任承担问题
争议焦点:C镇政府是否需要对工程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C镇政府仅系委托造价审核方,非合同相对方,亦未作出付款承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构成连带清偿义务。
律师是怎么做的:梁慧律师有效应对政府主体抗辩,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明确C镇政府不具付款义务,避免了错误的追责方向,使得诉讼更加高效和准确。
普通人启示:在纠纷发生时,要准确判断各主体的责任,不能盲目追责,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可以借助专业律师的专业判断,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向。
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
争议焦点:保全费和诉讼责任险保费是否应由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保全费5000元系合理支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而诉讼责任险保费非必要诉讼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是怎么做的:梁慧律师合理控制诉讼成本,虽保险费未获支持,但保全费成功获赔,整体诉讼请求支持率达到了96.9%,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
普通人启示:在诉讼过程中,对于诉讼费用的支出要进行合理规划。对于必要的费用要积极争取,同时也要了解哪些费用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在处理类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梁慧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严谨的证据准备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对于正在经历类似困境、想从热点案件中寻找参考的当事人,梁慧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士。希望每一个遭遇法律纠纷的人,都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梁慧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为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有相关法律需求的人士可寻求她的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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