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双方出于自愿,并且满足结婚登记条件的,想要结婚的,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有了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2018年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结婚证必须在男女双方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领取。
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城市户口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市(县)某某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县某某乡。
1、如果是民政局登记离婚,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不会受理,要回户籍所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2、如果两人在外地生活一年以上,则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法院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一方是本地,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