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陈林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陈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