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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的公租房购买政策

2020-02-20房产纠纷收听量14413举报

语音内容:

重庆公租房购买政策:(一)承租人在租借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的公共租借住宅。(二)公共租借住宅出售报价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报价由市物价部分会同市住宅保证、市财政等部分研讨断定,定期向社会发布。(三)购买公共租借住宅,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付出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四)购买人经过购买、获赠、承继等方法在主城区取得别的住宅,且到达政府发布的主城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规范的,或因特别因素需求转让以及典当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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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凡力

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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