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时间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法律依据: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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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及公示;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1人户低于35321元;2人户低于64755元;3人户低于88303元;4人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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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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