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办理是,在民政局要走的程序主要有: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离婚证办理完之后,就可以去领取离婚证了,领取的程序和步骤主要有: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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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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