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可以通过行使任意撤销权来撤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是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赠与人不再负有给付义务。
但是,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时有以下几个限制:
第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第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不得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第三,赠与人撤销赠与,只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受欺诈、胁迫所订立的遗嘱无效。法律保护公民的遗嘱自由,遗嘱自由是建立在遗嘱意愿真实的前提下。遗嘱作为立遗嘱人对身后事的安排,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胁迫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
公民订立的遗嘱可以撤销,遗嘱的撤销和变更有明示和推定两种方式:遗嘱人以明示方式撤销或变更遗嘱,应依照法律规定的设立遗嘱的要求和方式进行。推定方式是指遗嘱人未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撤销、变更所立遗嘱...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是“有权”而非“应当”,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五种法定情形。如果有前述五种情形之一,当事人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