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
发包方或发包机构要代表国家或反映国家利益来组织企业的发包工作。
它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几项:
(1)它要确定企业是否承包以及采取什么方式发包;它还要根据企业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来决定承包形式、承包期限和发包对象,并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
(2)它要直接或组织专门的机构考评和选拔承包经营者。
(3)它要签订承包合同,签发经营证书,并直接或授权某些专门机构对承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承包经营者的承包经营效果进行评价。
《建筑法》第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发包人不只是包括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可以说实际施工人前二手以上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说是发包人,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
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经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行使优...
发包方如果在不知晓的情况下发包,无特别约定的话不用承担责任,因为审核承包方的合法资质不是他的义务。但发包人要起到合理注意的义务,如果明显可以看出承包人不合格的话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桩基工程属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允许由总承包合法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但不可以由建设方肢解独立发包。
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不能主张终止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