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属于法律行为,或者说不是一个完整的民事行为,他只是民事行为的发起,只有被有效承诺的要约才有效,才能构成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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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峰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陈宇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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