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致人损害应当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 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魏杰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魏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