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大事,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我觉得是否可以再和家人朋友商量下,是否真的到了非离不可的程度,尤其是避免冲动型离婚。
非离不可的,如果不能和对方达成一致,那也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去法院诉讼离婚了。那作为想离婚的一方,必须得证明感情确实破裂了,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也就是能够让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条件,有以下四种:即(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不过实践当中当事人通常难以拿出充分的证据,所以第一次判决离婚的概率并不是很高。
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那就半年后再次起诉,通过连续起诉两到三次的方式,基本就可以判决离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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